地方醫療保健條例

地方醫療保健條例

有兩項本地 San Francisco 醫療保健法律要求雇主為雇員提供健康保險或者代表雇員繳納 SF City Option 保費。此等法律包括 Health Care Security Ordinance (HCSO) 和 Healthy Airport Ordinance (HAO)。

如對 HCSO 和 HAO 有任何疑問(包括合規和年度報告表的問題),請直接向 San Francisco Office of Labor Standards Enforcement (OLSE) 提出:

San Francisco Health Care Security Ordinance (HCSO) 要求受承保雇主為其受承保雇員支出醫療保健費以履行 Employer Spending Requirement,以及遵守其他報告和通知要求。有關 HCSO 的詳細資訊,請瀏覽 OLSE 網站

Healthy Airport Ordinance (HAO) 是 Health Care Accountability Ordinance 的一項修订條例,要求 San Francisco International Airport 的受承保雇主為受 SFO 品質標準計劃承保的雇員免費提供家庭健康保險,或者代表雇員向 SF City Option 繳納特定金額。雇主可選擇使用哪種選項來履行 HAO 規定。有關 HAO 的詳細資訊,請瀏覽 OLSE 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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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CSO HAO
需要按季繳費 需要按月繳費
需要在季度結束後 30 天內繳費 需要在月底後的 15 天內繳費
雇員符合 SF MRA 資格 雇員符合 SF MRA 資格
關於 ESR 資訊,請參考 HCSO 網站 關於繳費 金額,請參考 HAO 網站
雇員必須受雇超過90 天,並且每週平均工作最少 8 小時,才能成為受保雇員 雇員無論工作多少小時都是受保雇員